东西问丨于志勇 :新疆最早出现 的“中国”二字蕴含怎样的文化认同 ?******
编者按 :
国宝之美,穿越古今,器以载道 ,恢弘万千。每件珍稀文物背后,都凝聚着古人 的匠心智慧,镌刻着中华民族 的文化基因 ,见证着中外文明 的交流互鉴 。从2023年1月11日起,中新社“东西问”推出“镇馆之宝”系列策划(一) ,藉专家探究文物之意涵及其背后故事 。
中新社乌鲁木齐1月11日电 题:新疆最早出现 的“中国”二字蕴含怎样的文化认同?
——专访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新疆博物馆馆长于志勇
作者 苟继鹏
1995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遗址出土了一件汉代织锦护臂,上面织有“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八个篆体汉字,这是目前新疆出土最早的“中国”字样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汉代织锦护臂(又称“五星锦”)是国家一级文物 ,被誉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现收藏于新疆博物馆 ,系该馆“镇馆之宝”之一。
这块织锦织造于何时又有何用途?“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何意?蕴含怎样 的文化认同?近日 ,“五星锦”考古发掘亲历者之一 ,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新疆博物馆馆长于志勇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新疆出现最早的“中国”二字源于何处? 是如何被发现的 ?
于志勇:1995年10月 ,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 的尼雅遗址考古有了重大发现。中日尼雅遗址学术考察队在对该遗址一处重要墓地进行考古发掘 的过程中 ,发现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汉代织锦护臂。这也 是迄今为止,新疆地区发现的最早的“中国”二字 ,其诞生于汉代 ,距今两千多年。
尼雅遗址地处丝绸之路南道 的交通要冲,是古代东西方文化交流融汇之地。“五星锦”发现于一处两人合葬墓 ,和作为随葬品的弓箭 、箭箙 、短剑鞘等物品放一起 。当时,现场工作人员见到墓内男性葬者右侧 的织物中露出一点色彩斑斓 的织锦,在沙土掩盖中格外醒目 。一点点翻开,织锦不仅逐渐显露出鲜艳的蓝 、白、红 、黄 、绿花纹 ,还陆续看到织出 的汉文“国”“东方”“五星”等字 。最后看到完整 的文字是“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在场所有人都为之震惊 。
“五星锦”出土现场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供图
中新社记者:“五星锦”是一件怎样的文物 ?为何被称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 的发现之一 ?
于志勇 :“五星锦”呈圆角长方形,长18.5厘米 ,宽12.5厘米 ,以织锦为面料,边上用白绢镶边 ,两个长边上各缝缀有3条长约21厘米 、宽1.5厘米的白色绢带(其中三条残断) ,织有八个篆体汉字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
经过纺织考古专家分析和鉴定 ,“五星锦” 是由五组经线和一组纬线织成 的五重平纹经锦,经密220根/厘米,纬密48根/厘米 ,平纹五重经 的组织在汉锦中较复杂,也极为罕见 ;其纹样题材异常别致 ,有凤凰、鸾鸟 、麒麟 、白虎等瑞兽和祥云瑞草,并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的文字巧妙列置其中,寓意祈佑祥瑞 。
“五星锦”制作考究 ,工艺精湛,色彩绚烂,精致无双 ,是汉代织锦技艺的最高代表 。这类风格和题材的织锦 ,在出土文物中极为罕见,是难得的艺术珍品 。并且意蕴深厚 ,内涵丰富,是国家一级文物 ,中国首批禁止出境展览的64件文物之一,也 是新疆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被称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展出 的“五星锦”。刘新摄
中新社记者 :织锦上的文字“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是何意 ?蕴含怎样 的中华文化?为什么说这件汉代织锦折射出西域地区对中华文化 的认同 ?
于志勇 :据考证,“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是中国古代星占用辞。五星指水 、火 、木 、金 、土五大行星;“东方” 是中国古代星占术中特定的天穹位置 。“中国” ,先秦时期是对周天子所居洛邑地域 的指称 ,秦汉时期是中央政府郡县统辖管理 的地域。古代天文术语中是地理 、政治 的概念 ,随着大一统统一多民族国家 的形成和发展 ,逐步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 的文化政治 的概念 。
“五星出东方”指五颗行星在一时期内同时出现于东方天空,即“五星连珠”或“五星聚会”现象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即出现五星共见东方之天象,则于中国有利 。
“五星锦”把天文、史实和古人 的阴阳五行观念等巧妙融为一体 ,并且出现在远离中原的尼雅遗址,证实了国家治理和统辖西域、开发建设西域的历史 ,深刻揭示了汉朝开拓西域后丝绸之路经济文化的繁荣历史脉络,说明了当时西域对于中原文化 的认同和向往 ,实证了中原文化的影响力,也侧面反映出各民族在两千年前就进行了深度交流交融 ,亦生动展示了中华文明 的丰富内涵和特殊魅力。
“五星锦”在新疆博物馆举办的《尼雅·考古·故事——中日尼雅考古30周年成果展》上展出 。刘新 摄
中新社记者 :历史上,汉代中央政权如何实现对西域的有效管辖和治理 ?汉代“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为何会出现在今天的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于志勇:汉代中央政权为管理统一后 的西域 ,在乌垒城(今新疆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正式在西域设官 、驻军、推行政令,开始行使国家主权。
出土“五星锦”的尼雅遗址为西汉时期精绝国所在,精绝国系汉代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受西域都护府统辖 。有学者根据史料推断 ,“五星锦”应于西域都护府设立之时(神爵二年)被赏赐给精绝国 ,见证了西域都护府设立 的历史 。
张骞“凿空”西域之后,汉代中央政权就与西域诸国间“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 ,日款于塞下”,开启了“丝绸之路”的辉煌历程。一方面 ,促使中华文明的西传 ,汉代中央政权与西域各国 的经济文化往来更加直接。另一方面 ,西域文化也逐渐传入中原 。汉朝统一西域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共同开拓辽阔的疆土 ,创造悠久的中国历史,书写灿烂 的中华文化,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 。
出土“五星锦”的尼雅遗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供图
中新社记者:“五星出东方利中国”这句话承载着千年前人们怎样的愿景 ?今天应如何看待 ?
于志勇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一句祈祝吉祥祺瑞的用语 ,表达良好 的企盼和愿望 。与“五星锦”同时出土了一件“讨南羌”织锦残片。经比对, 是从与“五星锦”相同的锦料上裁剪下来 的一部分。
根据对具体史实 的研究和图案 的缀合分析,织文可以连续为“五星出东方利中国讨南羌……” 。这句织锦文字无疑 是汉朝为了祈祝讨羌大事在政治和军事上 的顺利 。
以“五星锦”为题材的舞剧《五星出东方》在新疆博物馆演出 。苟继鹏 摄
随着历史研究不断深入 ,人们对“五星锦”历史文化的认知和了解也将更深刻、更全面。比如以“五星锦”为题材的舞剧《五星出东方》 ,艺术地演绎了西域绿洲丝绸古道 的历史佳话 ,讲述了中华文化 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诠释了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题。该剧演出一年多来 ,在全国多地开启巡演30余场,反响热烈 ,2022年9月获得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完)
受访者简介 :
于志勇 ,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新疆博物馆馆长 。兼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常务理事。毕业于西北大学。长期从事新疆考古及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博物馆社会教育。参与并主持的1995年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 、2007年库车市友谊路晋十六国墓葬考古发掘 ,分别评获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合作编著有《中日尼雅遗址学术考察报告》(全三卷)《中国文物地图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册》《中国出土壁画全集·新疆分册》《新疆通史·图录(先秦秦汉)》等书籍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 ,代表作有《新疆尼雅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彩锦织纹初析》《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之名物考》等 。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 ,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 ,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 ,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 ,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 的法律条款 ,保护了劳动者 的基本权益 。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 。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 ,是很常见 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 ,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
北京二中院披露 的这起纠纷也 是如此 。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 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 ,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 ,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 。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 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 是 ,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 。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 ,正 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 ,莫过于解聘开除 。绩效考核反映的 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 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 ,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 ,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
在这起纠纷中 ,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的规章制度 ,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 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 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 ,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 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 ,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 ,劳动立法也 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从来不 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 ,法院通过掷地有声 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的充分理由 ,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